2018年第6期:我有一個期盼—寫在紀念青島“11·22”事故發生5周年之際
來源:《管道保護》雜志 作者: 時間:2018-11-26 閱讀:
我有一個期盼
——寫在紀念青島“11·22”事故發生5周年之際
● 《管道保護》編輯部
2018年初秋的一天,站在青島市黃島開發區齋堂島路和秦皇島路交叉口,我默默靜思。 5年前的11月22日上午10時25分,就在這里,管道因腐蝕泄漏原油約2 000噸,大部分進入排水暗渠形成密閉空間,最終導致大爆炸發生, 63人不幸遇難, 156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超過7億元 。
5年后的今天,我們需要進一步反思,各級政府和管道企業是否從事故中汲取了足夠的教訓,事故帶來哪些改進和變化,而那些影響事故發生的深層次問題是否依然存在?
不可否認, 5年來,事故推動了中國管道保護事業的向前發展,帶來了政府、企業和公眾思想觀念的轉變,開展了遍及管道沿線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攻堅戰,管道外部環境有了明顯改善,安全運行水平不斷提高。但是,這些成績還不足以告慰在事故中逝去生命的同胞。
曾經導致事故發生的種種弊端和漏洞,如監管體制機制問題、本體安全問題、安全距離不足問題、管道周邊規劃建設混亂問題、應急 響應體系不健全問題等等仍然沒有從根本上得以解決。以致有專家分析,類似這樣的事故還有可能發生。
站在齋堂島路和秦皇島路交叉口四面眺望,麗東化工廠塔罐林立,開發區第二中學傳來朗朗讀書聲,小區居民在整修一新的馬路邊下棋聊天,一派溫馨祥和的氣氛。這一切似乎都說明,歲月安好,事故已經遠去。但我心中的種種期盼依舊強烈。
期盼管道本體更加安全。精心設計、精心施工、精心維護,從源頭上堵塞漏洞,絕不放過每一處安全隱患,始終保持管道的完整性狀態,讓周邊群眾增加安全感。
期盼監管體制更加完善。讓習總書記“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指示落到實處,有關部門主動承擔責任,管道企業有穩定的外部生產環境,不受干擾、專司其職。
期盼地企關系更加和諧。讓管道企業的卓越貢獻得到全社會的認可,地方政府和老百姓為管道建設與保護的付出得到應有的回報,相互埋怨永遠成為過去。
期盼法治保障更加有效。加快管道保護法和相關標準修訂工作,讓法規為管道安全和公共安全保駕護航,尊法、學法、守法蔚然成風,平安、綠色、和諧成為主旋律。
站在齋堂島路和秦皇島路交叉口,我突然想到,應該將11月22日定為全國管道安全警示日,在每年的這一天開展紀念活動,提醒我們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決不能讓類似事故悲劇在中華大地重演。
(作者:甘肅省管道保護協會會長、《管道保護》主編朱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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