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4期:應高度重視高后果區的治理
來源:《管道保護》雜志 作者: 時間:2018-7-16 閱讀:
本刊編輯部
按照《油氣輸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規范》(GB32167--2015)定義,高后果區是指管道泄漏后可能會對公眾和環境造成較大不良影響的區域。
高后果區的形成比較復雜。一種是原來就存在的,如管道建設選線時由于受地理條件的限制,不得不從高后果區通過,工程設計階段采取了增加管道壁厚、增加埋深、縮小閥室間距等措施;運行階段采取了物理防護、降低運行壓力和提高巡護頻次等措施,以防止管道發生失效,保證管道和周邊公共安全。還有一種情況是,管道最初經過的地區經濟欠發達,人口密度小,因此管道強度設計系數也比較低,但是隨著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部分管段逐步被居民點和重要公共建筑所包圍,人口和建筑密度由一、二級地區上升為三、四級地區,而原有的工程設計已不能適應這種變化,形成了新的高后果區。這種現象不僅在一些經濟發達地區普遍存在,在一些經濟相對落后的地方也開始出現,如青海海東新區和山西蒲縣、甘肅隴西縣等,增加了公共安全風險。
經濟的快速發展,帶來了管道周邊環境如“滄海桑田”般的巨大變化。這種情況在國外管道非常少見。對于不斷增加的高后果區,管道企業決不能怨天尤人、被動應付,而要主動拿起法律武器應戰,有力有節地和違法違章行為展開斗爭,提高企業自身素質和本質安全,防患于未然,把各種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之中。本期刊登的廣東大鵬LNG公司和西氣東輸鄭州管理處的文章,介紹了兩家企業在高后果區治理方面的心得體會,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鑒。
治理高后果區的根本之策還在于法治。和歐美俄較為健全的法律制度和技術標準相比,我國管道建設和保護的相關法律規定總體過于原則,技術規范空白較多,所設置的“距離防線”難以抵御現實中高后果區步步緊逼之勢。本期刊登的《深圳市燃氣管道安全保護辦法》對預防產生高后果區有一些創新舉措。不少管道保護工作者和專家向國家有關部門建議,為了維護社會公共安全,應盡快研究制定管道安全保護距離標準,以遏制日益惡化的管道周邊安全環境。
兩年前開展的全國油氣輸送管道隱患整治攻堅戰,在國務院安委會領導下,舉各級政府和企業之力,到今年5月底,隱患整改率已達96%,取得了可喜的成績,更彰顯了國家的強大決心。對高后果區的治理,也需要政府和企業拿出同樣的決心。
機不可失,時不我待。希望政府有關部門趁熱打鐵,盡快把高后果區專項治理擺上議事日程。
2016年第4期(總第2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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