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查隱患近3萬處 整改不到13%——從大連“6•30”事故追問地下管道安全
來源:《管道保護》雜志 作者:蔡擁軍 譚謨曉 時間:2018-7-11 閱讀:
蔡擁軍 譚謨曉
4年數十起油氣管道事故,且有逐年上升趨勢。地下管道的安全隱患,從未像今天這樣受到關注。
在16日召開的全國油氣輸送管道安全隱患整治工作推進會暨大連“6•30”中石油原油管道泄漏燃燒事故現場會上,違規施工、監理缺位等被認定為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而事故背后折射出的油氣管道運輸領域法規不完善、標準缺失、規劃混亂、多級多頭管理等讓人深思,亟待從排查治理、完善標準、整合資源等方面入手,打造油氣管道保護和安全運行長效機制。
四次“頂管”終釀事故,地下施工誰來管?
在大連“6•30”中石油原油管道泄漏燃燒事故的現場,工作人員介紹說,肇事的大連岳林建設有限公司工作人員此前曾三次施工,但均告失敗,第四次施工時將原油管道鉆漏,造成事故。
如今,事故泄漏點已樹起一塊指示牌。幾米開外,就是原有的中石油管道標志。據介紹,這一現場共有兩條原油、兩條天然氣等共七條管道,施工單位對此是知情的,卻仍采取野蠻施工方式。人們不禁要問,地面開挖、地下施工誰來管?
據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研究所所長王如君介紹,大連市發改委和大連市安監局今年1月出臺了規定,明確要求有關輸油管道的地下施工需要經過審批,這是據他所知全國唯一的相關規定。從全國來看,地面開挖、地下施工尚缺乏有效管理。
記者了解到,由于管道老化、規劃不合理、法規標準欠缺、監管困難等問題,當前我國油氣管道進入事故易發期,事故率平均為3次/1000公里•年,遠高于美國的0.5次和歐洲的0.25次。
國務院安委辦7月9日下發了《關于切實加強城鎮地面開挖和地下施工管理保障油氣等;饭艿腊踩木o急通知》,這次大連會議繼續強調提高危險性認識、嚴格審批、強化施工過程管理,但是能否壓住地面開挖和地下施工的亂局,仍然有待觀察。
排查隱患近3萬處,管道隱患為何這么多?
安監總局數據顯示,我國從去年青島“11•22”事故之后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油氣輸送管線等安全專項排查整治,目前全國有陸上油氣管道966條,總里程近12萬公里,共排查出隱患29436處,其中被占壓11972處,安全距離不足 9171處,交叉穿越8293處。這次排查的隱患主要是油氣長輸管道,尚未把城市的燃氣管線和油田等企業的自有管線計算在內。
管道隱患為什么這么多?王如君認為,城鎮化高速發展,大量原來鋪設的管道逐漸被新建的城市建筑占壓,成為穿越人口密集區的管道。已經成為隱患的,解決難度大,一方面政府主管部門職責不清晰,主管部門不明確;另一方面,反復性強,往往舊的占壓剛清除,新的又產生。
另外,我國的管道設計標準滯后,不能適應快速發展的需要,特別是管道與人員密集場所間的安全距離不能滿足公共安全的需要。比如,油氣管道與居民區及其他建構筑物間的安全距離,仍參照前蘇聯15米左右的標準,沒有從油氣泄漏和進入密閉空間可能引發嚴重事故的角度,考慮設置合理的安全距離。
整改率不到13%,為什么整而難改?
按照安監總局的排查結果,我國油氣管道平均每10公里就有2.5處隱患,目前整改率不到13%, 6992處需要政企聯動解決的隱患中,重大隱患就有2200處,任務非常艱巨。如,安徽安慶市的油氣管道從市中心通過,距離居民區最近的僅2米;河北省雄縣一條管線貫穿城區,上面有養老院、學校,這樣的隱患無疑是難點中的難點。怎么解決?
安監總局總工程師黃毅此前表示,全國油氣管線超12萬公里,又與供水、供氣等城市管網交叉重疊。有些企業管網需要自己解決,有些需要政府協調多個部門解決。是遷移地面建筑物還是拆設管網,情況很復雜。改造過程中,哪個經濟成本小,哪個社會成本小,也都需要統籌。
王如君說,對于隱患,尤其是一些需要政企聯動解決的隱患,需要付出巨大的經濟代價,誰來牽頭整改,誰來拿錢,這是單一部門都無法解決的問題,必須統籌解決。符合規范是對管道的最低要求,符合了也不一定安全,規范的制定往往是由事故推動的,是付出了巨大代價而逐步完善的,那些不符合規范的必須進行整改,難度再大也要進行。
多級多頭管理,為何管不好一條管道?
地下管道有多少部門管?據了解,能源、質檢、規劃、建設、國土資源、交通、水利、公安、安監、環保等部門,都在管理管道的某方面職能。同時,還有中央部門、管道所經地方政府、管道企業等多級管理的情況。
王如君說,在管道管理的部門職責劃分、管道規劃、管道保護、責任落實、檢測運行、隱患排查等方面,我國的法律要求不明確,管理、協調機制不完善,監管難以形成合力,即使在管道企業內部,也存在管理機制不順的問題,管道管理往往分散在銷售、儲運等不同環節,沒有統一管理,人員配置力量不夠,管理水平往往不如煉化生產企業。
專家建議,國家應該設立管道統一呼叫中心,任何參與拆遷、挖掘和建筑施工的個人或機構必須在工程實施之前,通過統一呼叫中心,聯系管道運營商,獲取目標區域的相關地下管道信息,避免多級多頭管理形同虛設。 ◢
(來源: 2014年07月17日新華網)
2014年第5期(總第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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