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軍花 等:淺析“一切事故都可以預防和避免”
來源:《管道保護》雜志 作者:姚軍花 王曉影 郝振東 毛建 王福德 時間:2018-7-21 閱讀:
姚軍花1 王曉影2 郝振東3 毛建4 王福德4
1.中國石油華東化工銷售公司; 2.江西省天然氣投資有限公司吉安分輸站;
3.中國石油中亞天然氣管道有限公司; 4.中國石油西氣東輸管道公司
國內油氣管道企業安全管理工作所堅持的基本原則包括以下8個方面:任何決策必須優先考慮健康安全環境;安全是聘用的必要條件;企業必須對員工進行健康安全環境培訓;各級管理者對業務范圍內的健康安全環境工作負責;各級管理者必須親自參加健康安全環境審核;員工必須參與崗位危害識別及風險控制;事故隱患必須及時整改;所有事故事件必須及時報告、分析和處理。與國外企業相對照,唯獨缺少了“一切事故都可以預防和避免”這一條。
一切事故都可以預防和避免嗎
一切安全事故都是可以預防和避免的,這是一個科學的論斷。只要從源頭就開始預防,每個環節都做到科學理性、嚴格執行、細致入微,事故就可以避免。一年可能難以實現零事故目標,但一個月卻比較容易做到不發生事故,而一天則可以保證不發生事故呢。反過來再想一想,一個月是由30天組成的,一年是由12個月組成的,既然可以實現一天甚至一個月不發生事故,那為什么不能實現一年或更長時間不發生事故呢?根據辯證唯物主義原理,任何事物都是可以被認識的,沒有被認識不等于不能認識。事故也是一樣,所有的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原因都是可以被認識,都是可以預防的。風險不等于事故,只要控制好了,它就不會升級為事故。
荀子說:“一曰防,二曰救,三曰戒。先其未然謂之防,發而止之謂之救,行而責之謂之戒。防為上,救次之,戒為下”。意思是,在事情沒有發生之前就預設警戒,防患于未然,這叫預防;在事情或者征兆剛出現就及時采取措施加以制止,防微杜漸,防止事態擴大,這叫補救;在事情發生后再行責罰教育,這叫懲戒。荀子認為,預防為上策,補救是中策,懲戒是下策。理念不同,對待安全和事故預防的態度就不同,采取的措施自然也就不同。我們在生產管理中,要貫徹“重在預防”的思想,通過做好事先防范最終避免事故的發生。
要實現這一轉變,最根本的是要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工作方式和方法要服從安全生產,讓企業的每位員工都積極參與到安全管理中來,尤其是要注重培育團隊精神,讓員工們不僅能管住自己的不安全行為,還能相互監督、相互提醒、相互關心,共同促進安全意識的提高和良好安全習慣的養成。
把握事故特性有助于預防事故發生
研究分析事故的以下特性,對做好預防工作大有裨益。
事故的因果性。事故是由相互聯系的多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在事故調查分析過程中,應弄清事故發生的因果關系,找到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才能對癥下藥,有效防范。為此,要全面排查和防控風險隱患,構建風險管控和隱患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實施隱患閉環管理,將風險和隱患消滅在事故發生之前。強化承包商、危化品、高危作業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管理,著力補齊短板,杜絕同類事故重復發生。據統計分析,管道企業發生的安全事故中,30%是由設計、施工過程中的材料、工程質量等隱患引發的,管道投入運行后這些隱患不易發現,很難處置。所以,應從源頭抓起,在管道全生命周期的起始階段,做好設計、施工等前期工作,是有效的基礎防控措施。
事故的潛伏性。表面上,事故是一種突發事件,但是事故發生之前有一段潛伏期。在事故發生前,人、機、環境系統所處的狀態是不穩定的,也就是說系統存在著事故隱患,具有危險性。如果這時有一觸發因素出現,就會導致事故的發生。管道企業如在較長時間的生產活動中未發生事故,就容易產生麻痹大意的思想隱患,必須予以克服。
對事故的潛伏性有清醒的認識,可以起到警鐘長鳴的效果。胡適在《差不多先生》一文中批判了“差不多”、“能對付”的國民心理,反映在企業就是典型的粗放式管理習慣。“差不多”的思想會導致錯過管道隱患治理的最佳時期,是管道安全管理的大忌。“差不多”一旦養成思維慣勢,就會埋下種種隱患,發生事故就在所難免。
事故的隨機性。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后果的嚴重性是偶然的,這說明事故的預防具有一定的難度。但是,事故的這種隨機性在一定范疇內也遵循統計規律,可以找到事故發生的規律性。例如,管道事故一半以上是由第三方違法違規施工造成的,除了違法從事管道保護法第三十條列舉的禁止行為外,還有公路、鐵路、市政設施建設等等,與管道相交相遇都有可能對管道安全造成一定威脅。隨著城鄉經濟發展速度不斷加快,管道周邊的施工建設日益頻繁,因此管道企業應把第三方施工傷害作為管控的重點。
事故的可預防性。管道企業的生產管理系統是人造系統,這給預防事故提供了基本前提。管道企業應該通過采取合理的對策和措施,從制度和管理上預防和消除各種隱患發生的可能性。“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某國際知名管道公司把預防和避免事故發生作為一項商業價值和企業文化,用來衡量企業成功與否的標準,以時間為軸,對各類可能危害管道的外部行為進行預測統計分析,制定針對性措施并嚴格執行,實現了零事故安全目標,他們的經驗,可供我們借鑒。
作者:姚軍花,女,經濟師,國家注冊安全工程師,華東理工大學企業管理專業本科畢業,中國石油華東化工銷售公司企管法規處QHSE高級主管。
《管道保護》2017年第2期(總第3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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