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品 等:管道企業應在平安管道建設中發揮主力軍作用
來源:《管道保護》雜志 作者:呂品 楊羽 時間:2018-7-21 閱讀: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能源安全穩定供應,連續十年開展油氣田及輸油氣管道生產治安秩序專項行動,2007年出臺了《關于印發〈關于開展平安管道建設的實施意見〉 的通知》 , 2010年頒布實施了《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 , 為維護管道安全運行提供了理論指導和法律保障。 各級黨委、 政府和管道企業積極維護國家能源安全, 大力推進油地共建活動, 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由于管道業務鏈條長, 風險點多,易受破壞和攻擊; 部分地區打孔盜油(氣) 、 開井盜油、 盜竊管道物資等違法犯罪活動十分猖獗, 輸油氣管道存在大量的違章占壓; 一些歷史遺留問題和現實問題、 合理要求與不合法方式、群眾的自發行為和有組織地操作策劃互相交織,嚴重影響了管道的生產秩序和社會穩定。 因此,維護輸油氣管道的總體穩定和良好的生產治安秩序責任重大、 意義深遠, 需要管道企業在“平安管道”建設中發揮主力軍作用。
一、加強“平安管道”建設,全面推進能源運輸安全和市場供應穩定
“平安管道”建設是平安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 是管道企業深入落實主體責任, 創建和諧企業和良好社會發展環境的主要內容。 在新的形勢下, 管道企業要在堅持企地雙方互利共贏、 雙向服務的基礎上, 以實現管線“零打孔、 零占壓、零傷害、 零事故”為出發點和落腳點, 不斷推進各級政府對管道安全的監護體系, 重點確保鄉、村兩級保護機制建設, 建立周密的管道安全預警、 應急處置和隱患及時排查治理機制, 努力形成群防群治的局面, 創造安全、 穩定、 和諧的管道運營環境。
這要求管道企業將工作重心由“打擊、 防范”為主向“打擊、 防范、 管理、 調控、 創建”并重轉變, 由油氣管道安全保護為主向內容更為深刻、 全面的“平安管道建設”轉變。 在各級黨委、 政府的統一領導下, 以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構建和諧企業、 維護管道生產治安秩序為主線,專群結合、 依靠群眾, 以加強基層基礎工作為重點, 廣泛開展平安管道建設活動, 實現管道管理的制度化、 規范化、 長效化, 從而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確保國家能源安全、 市場穩定和經濟發展。
二、企地聯防共建是“平安管道”建設工作原則和工作目標的核心
(一) 工作原則
1. 法律原則。 全面深入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油氣、 破壞油氣設備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7〕 3號) 和《安全生產法》 等相關法律法規, 依法維護國家利益和企業權益。
2. 共建原則。 按照“管道延伸到哪里, 工作就延伸到哪里”的原則, 堅持依靠各級地方黨委、 政府及公安、 司法機關, 實行企地警三方聯防聯建聯治, 統籌各方資源, 共同為能源市場穩定和企業生產經營秩序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3. 本質安全原則。 將“平安管道”建設工作納入企業HSE管理, 嚴格執行管道企業有關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崗位責任制等各項規章制度, 強化內部管理, 最大限度實現本質安全。
4. 歸口管理原則。 堅持“屬地負責、 歸口管理”和“誰主管、 誰負責”的原則, 實行“一崗雙責制”, 做到層層把關、 各司其職、 責任明確、 逐級落實。
(二) 工作目標
1. 堅持企地警聯防聯治, 始終保持高壓態勢, 全力打擊涉油和恐怖犯罪, 清理、 取締非法涉油場點和銷售窩點, 最終實現無特(重) 大治安、 刑事案件發生。
2. 杜絕發生新增違章占壓物, 逐步清除歷史遺留的管道違章占壓物, 在建、 新建管道做到無占壓。
3. 接受地方黨委、 政府對“平安管道”建設工作的領導, 扎實推進企地共建工作, 建立超前預警、 源頭化解、 就地處置的涉油矛盾糾紛排查調解處理工作機制, 及時消除影響社會穩定和管道安全的各類治安隱患, 堅決杜絕因涉油矛盾糾紛引發群體性事件, 實現企地平安和諧。
4. 建立管道日常巡護、 監控和防范恐怖破壞機制, 及時開展隱患排查整改工作, 制定落實預防和應對事故發生的有效措施, 定期開展應急演練, 確保及時有效化解各類矛盾和處置突發事件, 最終實現不發生特(重) 大管道安全事件、事故。
(三) 重點防范區域(部位)
1. 管道生產區域: 管道加壓站、 加熱站、計量站、 集油站、 集氣站、 輸油站、 輸氣站、 配氣站、 處理場、 油庫、 儲氣庫、 裝卸棧橋、 裝卸場; 生產調控中心、 網絡信息機房、 變配電所。2. 管道沿線設施: 閥室、 閥井、 陰極保護站、 通信設施、 電力設施、 管堤、 管橋以及管道專用涵洞、 隧道等穿跨越設施。
3. 管道沿線高危區域: 穿跨越鐵路、 公路、大型河流及人口密集區、 地質災害高發區域、 打孔盜油(氣) 高發區、 第三方施工密集區。
4. 其他涉及生產要害及公共安全的重點區域及部位。
三、明確企業的主體責任,著力創新企地共建共贏的機制、體制,確保輸油氣管道平安運行
正確認識基本國情、 市情和社會主要矛盾,以保障和改善油地關系為重點不斷完善機制、 體制和綜合治理, 不斷實現好、 維護好、 發展好地方和管道企業的根本利益, 確保平安管道建設取得效果。
(一) 健全規章制度
管道企業要結合本單位管道沿線(區域)治安實際, 制定和完善“平安管道”建設的各項規章制度。 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層層建立領導責任制, 將“平安管道”建設的各項任務落實到基層。 建立健全平安建設組織機構, 將平安建設工作納入本單位發展總體規劃。 健全和完善人、 財、 物等保障機制, 設立專項治理經費, 保障“平安管道”建設順利開展。
(二) 落實責任機制
管道企業黨政一把手是“平安管道”建設的第一責任人, 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 依法規劃和建設輸油氣管道, 制定并落實有關管道保護的規章制度、 操作規程和基礎工作。 大力推行“一崗雙責”制度, 逐級簽訂《“平安管道”建設目標責任書》 。 各級綜治(保衛、 管理) 部門要充分發揮組織協調作用, 每年制定明確的工作任務和目標, 及時解決“平安管道”建設中的突出問題, 加強督導、 檢查和考核, 不斷總結和推廣典型經驗, 查找薄弱環節, 狠抓各項措施的落實。
(三) 建立和完善企地警共建的綜合防范體系
1. 搭建企地合作平臺。 遵循“互利雙贏、 共保平安”的原則, 切實加強與地方黨委、 政府的協調, 及時通報情況, 共同解決問題。 積極發揮對地方經濟的輻射和帶動作用, 實現共同發展。
2. 強化企地聯防聯治長效機制。 建立和完善各級聯席會議制度、 檢查督導制度、 信息共享制度, 特別是要協助各級聯席會議建立逐級掛牌督辦制度, 將矛盾和問題解決在基層。 嚴厲打擊打孔盜油(氣) 、 暴力哄搶油氣、 人為破壞管道設施、 恐怖襲擊等嚴重危害管道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 依法治理管道違章占壓, 杜絕新增占壓的發生。 聯合政府相關部門取締危及管道安全的非法土煉油爐和銷售窩點。
3. 積極開展工農共建活動。 以豐富多彩的共建活動為載體, 積極尋求為農村、 為農民辦實事、 辦好事的有效途徑, 對口幫扶, 共興共榮,最終實現企地矛盾糾紛、 涉油治安案件和環境污染事件明顯減少, 管道運營秩序持續健康發展的目標。
(四) 構建防范體系和隊伍管理, 保證管道本質安全
1. 構建治安防范體系。 認真貫徹落實《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 , 逐步形成以公安和護衛(保衛) 為骨干、 專職治安巡防隊和安保人員為主要力量、 其他群防群治隊伍為補充的巡邏防控格局, 構建有效預防和及時發現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的治安防范體系。
2. 強化安保隊伍建設。 不斷推進專業治安保衛力量與群眾聯防的有機結合, 實現治安防范“無縫化”管理。 堅決推進全員“一崗雙責”制度, 成立治安防范志愿者隊伍, 并將治安防范培訓納入企業HSE教育培訓計劃。 加強對關鍵崗位員工的教育和管理, 杜絕內勾外聯、 監守自盜等行為。 結合管道沿線社情特點, 配齊、 配強滿足平安建設工作需要的管理機構和人員。 針對日常、 重要和特殊時期的不同要求, 及時調整和動態部署安保力量。
3. 強化管道重點(要害) 部位管理。 強化管道重點防范區域(部位) 的治安保衛工作, 重點部位、 核心區域要有充足的安保人員及可靠的技防手段, 特殊情況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 相關規定, 協調武裝警察部隊負責守衛, 增強應對恐怖破壞的能力。
4. 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和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 及時提供必要的管道技術資料。 掌握地方政府對管道周邊土地規劃、 變更信息, 加強與地方政府溝通聯系, 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消除違章占壓管道、 各類安全隱患。
(五) 建立信息網絡和研判機制
管道企業要堅持從油氣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和防恐工作的實戰出發, 實現信息分析研判與防控工作的有機結合。 搭建情報信息研判平臺, 建立布局合理、 觸角深、 層次多、 運行順暢、 共享充分、 集約高效的情報信息收集網絡, 形成信息分析、 綜合管理、 應用反饋和評價決策的工作機制, 針對突出問題, 研究防控措施。 嚴格按照相關信息通報制度, 確保對突發事件的上報下達,不得隱瞞不報、 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六) 安全防護措施
管道企業要從源頭抓起, 強化主體意識,注重過程監督, 積極落實新建管道的安全保護工作。
1. 在管道規劃、 施工階段提前介入, 確保管道施工的實時監控和安全運行, 必須做到企地警聯合防范機制同步建立, 安全保護應急預案和管理規范同步制定, 安全保護隊伍同步組建, 安全保護技防措施同步落實到位, 安全保護實戰演練同步開展, 工程保密工作同步啟動, 承包外聘人員同步監理。
2. 要抓好管道建設承包商、 分包商和施工隊伍的管理。 安全保護和防恐責任要與承包商業績考核掛鉤, 對因違規建設施工等造成人為破壞的案(事) 件、 大規模涉油群體性事件和管道占壓涉油矛盾糾紛的承包商, 要控制其入圍; 對未盡嚴格審核和監管義務, 錄用有涉油犯罪前科的施工人員, 致使在施工期間被預埋盜油盜氣閥門的, 一經發現永不錄用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3. 加強科技防范建設, 減少突發案(事)件發生機率, 降低危害程度。 積極借助科研單位或院校力量, 研發推廣先進物防設施。 在重點要害部位和易發案部位, 建立治安動態視頻監控系統。
(七) 提升應急能力建設。 制定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定期開展實戰演練, 切實提高預案的科學性和操作性。 定期研究、 及時解決突發事件中的實際問題, 為隱患整改、 設施建設、 物資儲備和措施落實提供經費和人員保障。 建立新聞發布和輿情應對機制, 制定針對重大公共安全事件新聞處置和輿情應對的應急預案。
四、不斷加強和創新組織管理,努力提高
“平安管道”工作科學化水平
(一) 發揮黨、 政、 工、 團等職能部門的作用, 形成創建“平安管道”的合力。
按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分工負責制, 發揮各級黨、 政、 工、 團等職能部門協調利益、 化解矛盾、 排憂解難的作用, 切實維護廣大職工群眾的合法權益, 堅持管理于服務之中、 教育與維權并重。 要加強對協解人員和待業青年的管理和教育, 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做好他們的思想穩定工作。 做好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和幫教工作, 積極開展社區矯正試點, 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的發生。 要加強安全生產監督, 加大對安全生產違規行為的查禁力度, 嚴肅查處安全責任事故背后隱藏的濫用職權、 玩忽職守等職務犯罪, 遏制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二) 加強法制宣傳教育, 提高廣大職工、 群眾的法制觀念。
以普法教育為基礎, 不斷增強職工群眾的法制觀念和治安防范意識, 大力弘揚見義勇為精神。 要充分利用廣播、 電視、 報紙和互聯網等新聞媒體, 采取多種形式宣傳和普及法律知識。 對內要加強員工教育管理, 防范監守自盜、 內勾外聯等問題; 對外要密切聯系地方相關部門, 廣泛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村民自治活動。 加強與地方司法部門聯系, 對各類涉油犯罪實行司法跟蹤, 有效震懾犯罪, 鞏固治理成果。 建立信息反饋網絡, 設立舉報獎勵制度, 引導廣大群眾舉報各類危及管道安全的違法犯罪線索, 形成維護治安人人有責的社會氛圍。
(三) 建立健全經費保障機制。
要將平安建設所需經費納入年度預算, 建立保障資金投入機制, 保障“平安管道”建設正常開展。 平安建設保障資金主要用于“三防”建設、 培訓與演練、 宣傳教育、 信息平臺建設,以及安保隊伍、 裝備、 物資儲備等。 經費可分階段、 分情況、 分重點逐步投入。 同時, 各單位要積極支持和配合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建立健全經費保障機制。 平安建設經費保障使用情況納入評估考核。
(四) 建立健全考核獎懲機制。
要把“平安管道”建設的成效作為檢驗各級黨政領導干部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標準,并列入干部考核評價的內容, 做到同部署、 同檢查、 同考核, 實行獎懲兌現。 綜合治理(保衛、管理) 部門要制定“平安管道”建設的考核細則, 并加強日常工作的督促和檢查。
檢查考核內容應包括: “平安管道”建設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與管道沿線政府部門的工作協調機制和聯防、 聯治措施落實情況; 新建管道安全保護機制落實情況; 清理管道違章占壓物和制止第三方破壞情況; “平安管道”建設的經費保障及應急物資儲備落實情況; 重點要害部位的人防、 物防、 技防措施落實情況; 應急預案的制定和演練情況; 治安隱患發現和整改情況; 以及其他相關情況。 ◢
(作者:呂品,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安全環保局副局長,高級工程師;楊羽,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安全環保局副處長,高級政工師)
《管道保護》2012 年第 3 期(總第 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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