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律對實施打孔盜油犯罪行為有哪些處罰規定
來源:《管道保護》雜志 作者: 時間:2020-5-18 閱讀:
某管道公司員工來信咨詢:
打孔盜油犯罪行為嚴重影響管道運輸安全,請問針對這類犯罪行為法律有哪些處罰規定,給管道企業造成的損失,如何請求賠償?
孔卓然答復(中國石化管道儲運有限公司企業管理處法律事務科科長、公司律師):
我國法律和司法解釋對打孔盜油犯罪的刑罰和管道儲運企業損失的賠償,有明確的條文規定,在犯罪證據確實充分的情況下,能夠確保罰當其罪。
第一,根據高法和高檢《關于辦理盜竊油氣、破壞油氣設備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采用切割、打孔、撬砸、拆卸、開關等手段破壞正在使用的油氣設備,危害公共安全的,構成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實施盜竊行為,破壞油氣設備,但未危害公共安全的,構成盜竊罪。為盜竊目的,實施破壞油氣設備行為,危害公共安全的,以盜竊罪和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中較重罪名進行處罰。
第二,根據刑法有關規定,構成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危害后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構成盜竊罪,即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三,根據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管道運輸企業因遭受打孔盜油犯罪受到損害的,若打孔盜油犯罪構成盜竊罪,則管道運輸企業有權請求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向犯罪分子追繳有關盜竊所得;若打孔盜油犯罪構成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的,針對管道被破壞后的管道修復等直接損失,管道運輸企業有權在案件審查起訴階段或審理階段,向檢察機關或審判機關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該附帶民事訴訟在刑事訴訟過程中一并處理,針對被盜竊的油氣損失,有權請求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向犯罪分子追繳有關盜竊所得。
第四,根據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在打孔盜油刑事案件的偵查、審查起訴和審理階段,管道運輸企業有權參與案件處理過程,即在刑事偵查階段全面舉證遭受的損失,在審查起訴階段委托律師查閱案件卷宗,在審理階段參加庭審,并針對案件處理提出被害人意見和損害賠償的訴求。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