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高后果區識別條款釋疑
來源:《管道保護》雜志 作者:張華兵 時間:2018-7-21 閱讀:
張華兵
國家強制標準GB 32167 《油氣輸送管道完 整性管理規范》第6.1.2.2條規定: “識別高后果區時,高后果區邊界設 定為距離最近一幢建筑物外邊緣200 m。”本條款在具體實施時,如何具 體操作,在此進行釋疑。
由于管道沿線的三、四級地區都 是高后果區,本條款針對的地區主要 是這類高后果區。本條款的出處主要 是來自管道地區等級劃分的國家標準 GB 50251 《輸氣管道工程設計規范》。
GB 50251-2015中,4.2.2條規定“沿管線 中心線兩側各200m范圍內,任意劃分成長度為 2km并能包括最大聚居戶數的若干地段,按劃定 地段內的戶數應劃分為四個等級。”“當劃分 地區等級邊界時,邊界線距最近一幢 建筑物外邊緣不應小于200 m。”該 標準提出的兩條要求值得注意:1.劃 定地區等級時應包括最大聚居戶數。 2.劃定地區等級時邊界線距離建筑物 要大于等于200 m。
具體劃定地區等級時,采用的 是400 m×2000 m矩形框,在管道沿 線任意移動,統計框內的戶數。因此根據GB 50251-2015的要求,此矩形框移動時應包括最大 聚居戶數來確定最高的地區等級。此外,矩形 框的兩條400 m的短邊應距離框內外最近建筑物不小于200 m距離。見圖1.
圖1 200m距離要求示意圖
提出此要求,是因為考慮到管道有潛在影 響范圍,超過建筑物200 m后的這段管道仍可能 影響到建筑物內人員安全,因此要采用地區等 級對應的強度設計系數來提高管道安全性,從 而保障建筑物內人員安全。見圖 2:
圖2 超出的200m管道可能仍影響建筑物內人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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