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管道占壓問題的幾點思考
來源:《管道保護》雜志 作者:王禎 徐世彬 時間:2018-7-21 閱讀:
王禎 徐世彬
中國石油管道建設項目經理部
近年來,我國油氣管道建設突飛猛進,貫穿祖國東西南北的骨干油氣管道網絡已經形成。由于石油天然氣屬于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品,因此確保管道安全運行必須擺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從目前管道運營的安全風險來看,占壓問題最為普遍和突出。
占壓形式
管道選線必須事先經過專家評審和取得地方政府主管部門同意。但無論怎么優化線路,都不可避免的要穿越林區、農田、村鎮、工業園區等特殊區域和敏感地段,會涉及個人、企業或政府相關部門的利益。在人煙稀少的荒涼地區,只要補償到位,管道建成后發生占壓問題的概率相對較小。但穿越農田、人口密集區村鎮及私營企業管理區域的管段,工程完工后,一些村民往往會在管道上方種植深根植物,修建住房或牲畜圈舍,一些私營業主根據當地規劃會在管道上方修建廠房或其他工程項目。
占壓危害
管道占壓給管道正常運行和維護帶來非常嚴重的影響。表現為:妨礙巡線車輛正常通行,巡檢人員攜帶檢測工具出入不便;發生泄漏等事故時,應急搶修車輛不能直接到達現場,無法利用大型機械設備開展搶險,從而延誤搶修的最佳時機。管道發生泄露后可燃氣體會在占壓區域大面積聚集,極易發生中毒、爆炸等事故,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進而引發社會不穩定因素。青島“11.22”原油泄漏爆炸事故的發生,充分說明了管道占壓問題的嚴重性和危害性,向管道管理的相關各方及公眾敲響了警鐘。
原因分析
管道占壓形成的原因較為復雜,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管道沿線部分干部群眾法律意識淡薄,不了解管道保護法相關規定,對油氣管道泄漏及占壓造成的后果認識不夠,僅看重自身的眼前利益;二是施工和運營單位安全管理不落實,巡檢缺位或巡檢工作力度不夠,對巡檢中發生的占壓沒有及時制止,導致“小題”最終需要“大做”才能處理;三是存在政府主管部門執法不嚴現象。管道巡檢人員發現占壓苗頭,向政府管理部門反映并請求協助處理,但未能引起足夠重視,導致占壓一步步升級;四是政府部門在處理占壓時帶有一定地方傾向性,以維穩和維護當地百姓利益為借口,對發生的違法占壓問題不是及時依法制止和清理,而是協調管道企業給占壓戶爭取補償款,助長了違法占壓行為。下面舉幾個管道占壓實例進行說明。
甘南供氣管道工程投產前發生占壓問題。100 多公里管線在未投產前就先后形成占壓共300多處,其中A類占壓10多處。大部分是居民建房和牲畜圈舍等新占壓,蘭州-合作高速公路開工建設后又形成了8處臨時工房設施占壓和沙石料場占壓。經過各級管道保護主管部門近4年時間的協調,A 類占壓被清除,管道才得以投產。
西氣東輸三線管道晾曬場占壓問題。該管道路由經嘉峪關市規劃部門同意,并按法定程序取得了建設項目規劃選址意見書。但由于取證與開工相隔時間較長,期間當地規劃部門又給一家種業公司晾曬場辦理了建設項目用地規劃許可證,導致同一塊地批給兩家企業使用。雖然管道施工在前,并及時向有關部門進行了匯報,但最終還是形成了晾曬場占壓管道的事實。
西氣東輸二線酒泉支線果樹占壓問題。經協商,施工方同占壓戶達成了補償一定經濟損失后將樹木全部清除的協議。但由于企業要履行費用申報和審批程序,致使補償費用不能及時到位,占壓戶多次變卦,補償要求越來越高,加之地方政府認為補償標準過高對該區域其他項目招商不利,使得占壓樹木由五年前的小樹苗進入盛果期后還未得到清理。在政府和企業多方協調無果的情況下,2015年該案進入司法程序,經法院審理,一審判決管道企業勝訴。
預防措施
(1)持續加強普法宣傳教育。管道企業要積極主動向政府有關部門和群眾宣傳管道保護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及油氣管道知識,提高保護管道的守法意識和安全意識,動員管道沿線各方積極支持和參與管道保護工作。
(2)切實執行承諾書制度。在發放補償款時,要依據管道保護法的要求與相關群眾簽署書面承諾書,承諾在補償款到位后在補償范圍及管道保護范圍內的土地上不修建永久性建(構)筑物和種植深根植物。
(3)做好礦權等前期評估。對管道建設涉及的壓覆礦產及拆遷事項,管道施工前要委托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補償評估,確保補償到位后不再開采或一次性拆遷。在這種情況下,對管道中心線兩側5米范圍內核心保護區域,按永久性用地標準補償,雙方簽訂合同,明確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4)政府加強規劃審批。首先,要加強城鄉建設規劃與管道建設規劃的銜接,從源頭上杜絕“合法”占壓的發生。其次,要加大占壓清理及處罰力度,對違法管道占壓嚴格依法進行強制拆除, 不讓占壓方抱有任何幻想。
(5)管道企業要加強安全管理。管道施工方和運營方要不斷完善內部管理,雙方要做好溝通協調,聯手開展管道巡護工作,提前預防占壓的形成。一旦發現占壓苗頭,要堅決制止,并及時上報政府主管部門積極爭取支持,力爭把占壓問題消除在萌芽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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