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完善油區治安長效機制的思考
來源:《管道保護》雜志 作者:馮文興 趙亮 姚興濤 趙建霞 關宏玉 時間:2018-7-21 閱讀:
馮文興1 趙亮2 姚興濤3 趙建霞4 關宏玉5
1.中國石油管道分公司管道完整性管理中心; 2.大慶油田有限責任公司保衛部;
3.長慶油田分公司保衛部; 4.華北油田分公司保衛部; 5.北京天然氣管道公司辦公室
2004年,國務院批準建立全國油氣田及輸油氣管道安全保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中央綜治辦將油氣管道安全保護工作作為全國平安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體系。最高法、最高檢聯合出臺了《關于辦理盜竊油氣、破壞油氣設備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十多年來,各級聯席會議、地企警企協作等機制逐步建立,油區治安整治取得明顯成效,管道打孔、開井盜油等案件大幅下降,土煉油爐等非法涉油廠點被大量取締,涉油違法犯罪大幅下降,據不完全統計,與2002年相比,2013年我國油氣長輸管道增長了近4倍,但打孔盜油、開井盜油案件年發案率均下降了96%,東北、華北、西北等重點油區治安環境由亂到治,由治到穩,為油氣企業生產建設順利進行、保障國家能源安全創造了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
青島“11.22”事故后,國務院安委會部署深入開展油氣輸送管道隱患整治攻堅戰,各地不遺余力整治隱患、“打非治違”,為管道安全運行創造了更好的外部環境。特別是2016年初,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針對打孔盜油問題作出重要批示后,公安機關在全國范圍內部署開展嚴厲打擊整治打孔盜油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打孔盜油新發刑事案件數量同比下降近七成,取得了明顯成效。
當前油區治安存在的問題
經過十多年的連續整治,一些普遍的、直觀的、表面的問題得到解決,一些深層的、根本的問題逐漸暴露出來,由于治安、經濟、社會等多種因素復雜交織,根治取締難度較大,已成為嚴重影響油區治安的“頑疾”和“毒瘤”。
(1)少數地區涉油刑事案件依然較為高發。雖然總體來說打孔盜油等涉油違法犯罪已大幅減少,但少數重點地區打孔盜油案件仍時有發生,一些重點油區管道打孔、開井盜油案件發案數仍在高位,部分油區出現反彈反復。
(2)油區治安突出問題仍然存在。局部地區非法涉油廠點死灰復燃,盜、收、販、運、煉、銷的非法涉油產業鏈在有的地方依然完整,跨區域販運渠道等關鍵環節鏈條切斷難度很大。
(3)交界毗鄰油區違法犯罪屢打不絕。重點涉油地方交界毗鄰地區涉油違法犯罪活動仍比較猖獗,一旦有條件就會強烈反彈。公安機關聯合打擊力度,跨省區、跨區域警務協作機制有待加強。
(4)聯席會議制度職能作用有待加強。雖然油氣輸送管道隱患整治攻堅戰以來,各級聯席會議制度相關成員單位發揮作用明顯增強,但少數地方不均衡不協調,公安、安監、工商、發改、環保、質監等成員單位聯合執法協作機制有待完善。
(5)地企警企協作機制有待深化。從全國范圍來看,各地警企聯動聯防、聯打聯治協作情況差異比較明顯,一些地方存在機制建設不平衡、雙方合作不連續、長期機制不穩固等問題。少數地方協作機制形式大于內容,開展聯合整治安排部署多,聯動實戰少。
(6)個別地方存在涉油違法犯罪“保護傘”。有的地方涉油廠點與區域經濟發展比較密切,被視為帶動地方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受到地方保護。
(7)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明顯“滯后”于現實需求。存在著各地量刑不一、個別地方量刑畸輕、整治涉油突出問題于法無據、被盜原油刑事司法鑒定“空白”等問題,打擊涉油違法犯罪的法律依據亟待完善。
(8)油氣田企業內部管理防范仍有漏洞和薄弱環節。受油區地理環境、人防力量成本、治安環境等因素制約,有的油區場站、重要管道還存在防范不到位的問題,企業內部人員特別是社會化用工人員與不法分子相互勾結的“內盜”問題仍較突出,企業員工隊伍教育管理、重點要害崗位監管仍需進一步加強。
完善整治長效機制的對策建議
涉油違法犯罪不是孤立的社會現象,而是在特定區域有著經濟社會文化背景的復雜事物,與其他侵財性犯罪一樣,與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群眾思想觀念及家庭收入狀況、社會治安整體態勢等密切相關。深入開展油區治安整治工作,就要充分利用當前我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有利形勢,正確認識和把握涉油違法犯罪活動的特點和規律,用法治思維更好地指導整治行動,堅持“反復打、打反復”,為國家能源戰略和市場經濟發展保駕護航。
(1)完善常態化打擊機制。由部際聯席會議聯絡員工作組牽頭,各涉油地方公安廳(局)組織督辦,各涉油縣市公安機關具體實施,在涉油重點地區每年定期組織區域性會戰整治,緊盯高發、反彈或反復案件,嚴厲打擊團伙作案,通過常態化、規范化的常打常治,保持對涉油違法犯罪的嚴打高壓態勢,堅決防止反彈和形成氣候。
(2)健全法治化整治機制。針對重點油區交界毗鄰地區治安亂點突出問題,建議部際聯席會議分析研究治安亂點成因、現狀及對策,從國家部委層面上推動完善頂層設計,通過進一步完善法治,解決非法涉油廠點、跨區域販運、交界毗鄰地區合法外衣掩蓋下的隱蔽作案等油區治理“老大難”問題。
(3)強化地企警企聯防聯動機制。涉油地區黨委政府和公安機關、油氣企業要密切溝通,加強高層互訪、基層互動,做到工作聯議、問題聯治、防范聯動,形成打擊整治合力。油氣企業要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加強自身安保防范工作,健全組織,落實措施,注重人防、物防、技防、信息防等建設,嚴格人員管理,防范內部員工參與涉油違法犯罪活動。公安、交通稽查和行業管理部門要針對被盜原油販運問題,加強販運始發地、跨區通道、銷贓地的圍追堵截,在販油多發路段、油區主要路口設置電子路卡和巡邏哨卡,開展路查路檢集中統一行動,對機動車輛實施監控,嚴密控制被盜原油出境。加強協作區建設,建立相鄰省級、市級、縣級協作區,推動區域協作,實現油氣治安整治省際警務合作。
(4)完善法律法規保障機制。一是從國家層面進一步明確和統一涉油刑事犯罪的立案和量刑標準,嚴格執行最高法、最高檢的司法解釋,對涉油違法犯罪行為,圍繞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的構成要件收集、固定證據,依法從重從嚴處理,不能以罰代刑,以保持全國各地打擊整治力度的均衡,解決部分地方量刑畸輕的問題。二是針對被盜油品司法鑒定問題,國家司法部門應盡快研究制定鑒定標準,明確相關技術規程,在東北、西北、華北地區分別建立具有資質的原油檢測鑒定機構,協商確定各地開展檢測鑒定的流程、費用等具體操作問題,精準采證,簡化環節,提高效率,強化打擊涉油犯罪的效果。三是加強法治宣傳,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媒介廣泛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做到宣傳進社區、進村莊、進單位,以提高油區和管道沿線群眾的法治意識。
作者:馮文興,男, 1979生,高級工程師,畢業于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安全技術及工程專業,博士學位,現主要從事管道完整性、風險評價專業方向的研究工作。
《管道保護》2017年第2期(總第3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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