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管道保護法規建設案例
來源:《管道保護》2021年第6期 作者: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道保護處 時間:2021-12-15 閱讀:
背景
截至2021年9月底,天津市境內共有油氣長輸管道23條,總長度1770公里,已成為北方地區重要油氣戰略樞紐。在建管道4條,“十四五”期間管道總長度將突破2000公里。為深入貫徹落實《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保障國家能源安全和城市安全發展,《天津市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條例》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重點規范內容
一是監管范圍。主要解決國家干線管道的保護問題。
二是管道布局規劃編制。規定市發展改革部門根據國家管道發展規劃,結合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實際,組織編制全市管道布局規劃,管道建設、運營應當符合全市管道布局規劃。
三是管道用地和補償。規定管道建設臨時用地應當支付補償費,應綜合考慮土地使用功能受影響的程度等因素對相關權益人給予補償。
四是明確企業主體責任。進一步明確了管道企業應當依法履行的安全保護責任。
五是管道重新啟用程序。規定需要重新啟用的管道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檢驗合格,并在啟用前告知原備案的發展改革部門。
六是管道竣工測量圖備案。規定管道企業應當按照國家規定(2021年國家能源局下發通知,要求管道企業在管道投產試運前)將竣工測量圖報管道主管部門備案。
七是鼓勵社會公眾參與。規定了管道企業、新聞媒體的宣傳責任,企業應當建立管道保護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管道沿線的單位或者個人參與管道保護工作。
八是保障管道緊急搶修用地。賦予了管道企業在緊急情況下進行管道搶修時,可以先行使用他人土地或者設施的權利。
九是加強技防措施運用。對提高管道保護信息化管理水平,實現管道數據共享等作出了具體規定。
十是監督檢查與行政處罰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明確了由市、區發展改革部門行使監督檢查職權和行政處罰權。
啟示
天津市在推進地方立法過程中,一是以問題為導向,明確地方立法的目標。密切結合天津市管道保護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問題,收集吸納全國11個省市制定的管道保護地方法規、政府令和40余篇學術論文成果,確定了地方立法的目標、思路和框架。二是從實際出發,提升地方立法可操作性。針對上位法部分規定過于原則、操作性不強的問題,條例在平衡企民權益、夯實保護責任、拓寬參與渠道、強化行政監管等方面提出解決措施,對法律規定做了補充和完善,更具操作性。三是廣泛征求意見,提高地方立法質量。初稿形成后,向各區人民政府、市有關部門、國家管網集團等19家單位并通過互聯網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與相關單位多次溝通協商,求大同、存小異,得到了各方面的認同。四是制定宣貫計劃,夯實實施基礎。主管部門與管道企業共同加大宣貫力度,制定培訓教育計劃,進一步完善配套標準規范,將條例各項規定落到實處。
(撰稿: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道保護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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